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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事项名称:校内伤害事故处理
2、申办主体: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、成年公民;学校
3、申办条件:在校学生发生校内伤害事故
4、所需材料:申办人的书面报告(需提供具体事实、案发地点、时间、救助情况、受伤害学生姓名及其相关个人资料;申办人的有关资料;请求事项;法律依据等),佐证材料复印件(证明、判决书、病历、费用收据、伤残鉴定、保险单证等所有相关文字、图片资料)
5、办理机构:闵行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
6、申办时间: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:00—下午16:30时;
7、办理程序:需优先救助的采取优先救助措施;一般来信按照《信访条例》的程序办理
8、办理期限:需优先救助的及时救助;一般来信按照《上海市中小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》的三个月内期限办理
9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
10、政策依据: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上海市中小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》、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
11、查询方法:电话:64921503 网址:mqjyj_zmh@mhedu.sh.cn 联系人: 朱美红;
12、监督投诉:电话:64929456 网址:mailto:mqjyj_zmh@mhedu.sh.cn 投诉地址:闵行区七莘路400号公众服务科 联系人: 施云飞;领导信箱:网址:mailto:mqjyj_zmh@mhedu.sh.cn
13、网上办理:一般不采用